条款与条件
1.1 本协议中的下列术语应具有如下对应含义:
账户: 公司为客户在其系统上开设的交易账户,用于客户交易外汇(FX)或差价合约(CFD)。
协议: 客户与公司之间的本协议,包括以下位于公司网站的文件:
(a)《一般风险披露》;
(b)《使用条款》;
(c) 公司可能不时在其网站上发布的其他条款;
(d)《费用与成本》;
(e)《隐私政策》;
(f)《免责声明》。
本网站由 Juno Markets Limited(以下简称 “Juno Markets”)拥有并运营,其注册地址为:Law Partners House, Kumul Highway, Port Vila, Vanuatu。
适用法规:
(a) 瓦努阿图金融服务委员会(VFSC)的规则或其他相关监管机构的规则;
(b) 相关市场规则;
(c) 任何司法辖区内现行的所有适用法律、规则和法规。
卖价: 卖方愿意出售合约的最低价格。
余额: 客户账户在任意时段内最后一笔交易后的账户总金额。
基础货币: 货币对中的第一个货币。
买价: 买方愿意支付的最高合约价格。
工作日: 除周六、周日、12月25日和1月1日外的任何一天。
差价合约 (CFDs): 针对贵金属、商品、期货、期权、远期合约、股票、指数的现货或远期差价合约。
客户申请表: 客户填写的服务申请表,用于公司收集识别、尽职调查及依据国际“了解您的客户”(KYC)和反洗钱(AML)规定进行分类所需的信息。
合约规格: 公司在其网站上不时发布的关于每种外汇或差价合约标的物的手数、交易信息(如点差、隔夜利息、保证金要求等)。
账户货币: 客户在开户时选择的账户货币,或开户后根据客户选择转换的货币。
货币对: 包含两种货币(报价货币和基础货币),显示购买一个单位基础货币所需的报价货币数量。
瓦努阿图金融服务委员会 (VFSC): 瓦努阿图金融服务委员会,授予 Juno Markets Limited 经营许可的监管机构。
外汇: 关于货币(现货外汇)的差价合约。
登录信息: 公司为客户提供的访问在线交易系统和/或网站的登录名和密码。
登录数据: 登录信息、账户号码以及任何下单所需的其他信息。
流动性提供商: 公司作为客户代理,将客户订单接收并转发至的第三方。
杠杆: 与交易规模和初始保证金相关的比例。例如,1:100 的杠杆意味着要开立一个头寸,初始保证金为交易规模的 1%。
保证金: 开仓或维持未平仓头寸所需的资金,具体数额由合约规格决定。
在线交易系统: 公司使用的任何软件或平台,包括计算机设备、软件、数据库、通信硬件、交易平台等,使客户能够实时获取市场信息、进行技术分析、交易、下单、接收公司通知并记录交易。
未平仓头寸: 尚未通过相反方向交易对冲的买入/卖出交易。
订单: 客户根据本协议第 5.9 条向公司发出的指令。
各方: 本协议的双方。
挂单: 以不同于市场价格的价格买入或卖出的订单。
报价: 差价合约或外汇货币对的买价和卖价。
报价货币: 货币对中的第二种货币。
推荐人: 向 Juno Markets 推荐客户并获得推荐费用的个人或公司,包括但不限于 IB(介绍经纪商)、代理或合作伙伴。
推荐费用: Juno Markets 为推荐客户而向推荐人支付的费用。
规则: 现行的法律、章程、规章、指令、程序及惯例。
服务: 公司根据本协议第 4.1 条规定向客户提供的服务。
点差: 反映市场双向报价中买卖价格差异的点差,该点差可能会偏离市场惯例。
强制平仓: 当客户的净值与账户余额的比率低于其账户类型指定的强制平仓水平时,公司将按照当前市场价格或最后可用价格平掉客户部分或全部未平仓头寸,以使净值与余额比率回升至指定水平。
隔夜利息: 因持仓过夜而增加或扣除的利息。
隔夜利率: 金融工具中某一方交易固定部分时的利率。
交易确认: 公司向客户发送的确认订单已执行的通知。
交易: 已执行的订单。
公司: Juno Markets Limited。
网站: www.junomarkets.com 或公司不时通知客户的其他贸易名称网站。
2.1 本协议由 Juno Markets Limited(以下简称“公司”)与填写申请表并经公司批准的个人(或多位个人)签订。Juno Markets Limited 是根据瓦努阿图共和国法律正式注册的公司,注册号为 40099。
2.2 公司根据瓦努阿图金融服务委员会的授权,获准提供以下服务:货币、商品、指数、差价合约(CFDs)及杠杆金融工具的经纪服务、培训以及托管账户服务。
2.3 公司位于瓦努阿图共和国,通信地址为 Law Partners House, Kumul Highway, Port Vila, Vanuatu。
2.4 如果账户持有人由两人或两人以上组成,则根据本协议或与公司签订的任何其他协议所产生的义务和责任,应由所有账户持有人共同及分别承担。向其中任何一位账户持有人发出的警告或其他通知,均视为已向所有账户持有人发出。同样,由其中任何一位账户持有人发出的指令,亦视为由所有账户持有人共同发出。
3.1 本协议在以下条件下生效:当客户通过签署纸质版协议或通过公司网站在线接受协议后,公司通过邮寄或电子方式确认客户账户已开立并接受客户为客户时。
3.2 根据第 3.1 条,如果客户签署了纸质版协议,客户特此授权公司代表客户完成在线申请流程。在此情况下,以在线申请内容为准。
3.3 客户在继续向公司下达交易指令时,即表示同意继续受本协议约束。本协议取代此前双方可能签订的所有其他协议和业务条款。
3.4 公司无义务(且可能因适用法规限制)接受潜在客户,直至客户完整提交所有所需文件并经公司审核无误。
3.5 在客户未完整提交并/或公司未收到所需文件之前,公司保留以下权利:暂停账户上的所有交易活动,包括自动平仓任何未结头寸的权利。
3.6 公司保留委托其集团公司代为收集开立账户所需客户文件的权利。
4.1 自客户账户激活之日起,公司将提供以下服务:
4.1.1 接收并转发金融工具的交易指令。
4.1.2 执行金融工具的交易指令。
4.1.3 为客户账户提供金融工具的保管与管理服务,包括托管及相关服务,如现金和抵押管理。
4.1.4 提供投资研究和财务分析服务。
4.2 客户承认,公司的服务并不包括投资建议的提供。公司可能向客户发布的任何投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仅旨在协助客户进行投资决策。
4.3 客户同意并确认,任何投资策略、交易或账户投资组合及其税务后果均由客户独立承担责任,不得将公司作为依赖依据。在任何情况下,客户亦理解并接受公司对上述投资策略、交易、投资或信息概不负责。
4.4 公司有权根据自身的绝对酌情权,不时暂时或永久撤销全部或部分服务。
5.1 客户或客户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有权操作账户的授权人士,可通过在线交易系统按照第5.2条所述方式下达交易指令。
5.2 客户可以使用登录信息通过在线交易系统下达新指令,指示平仓现有头寸或删除/修改挂单。
5.3 若公司通过在线交易系统以外的方式收到指令,公司将尽可能将该指令转录到在线交易系统中并按照通过在线交易系统接收的指令进行处理。
5.4 公司有权依赖并执行任何指令,无需进一步查询。若指令是根据第5.2条使用登录数据下达的,公司将视其为对客户具有约束力的指令。
5.5 公司将严格按照指令条款接收并转发客户下达的所有指令,公司无义务核实指令的准确性。客户提交给公司的任何指令构成对公司的一项不可撤销的授权,要求公司代表客户进行交易。
5.6 若公司认为某指令为客户所下达,该指令将被视为客户的有效指令。客户应对因公司遵循或尝试遵循客户指令而导致的任何损失、索赔或费用承担责任。
5.7 公司无义务核实或顾及客户对交易对现有或整体头寸的假设。公司不需考虑客户关于某交易为平仓交易的陈述。所有交易均视为买入或卖出操作,无论该交易是开新仓位还是关闭现有仓位。客户有责任随时了解其自身的头寸状况。
5.8 若客户向公司下达的指令违反本协议,公司可自行决定执行该指令(视其认为合适的程度),客户无权取消因此产生的部分已执行指令。客户需对违反本协议承担责任,并按照本协议条款对产生的交易进行结算。
5.9 客户仅可通过MT4平台下达以下类型的交易指令:
a) 开仓:开启新的头寸;
b) 平仓:关闭现有头寸;
c) 添加、删除、修改止损、止盈、买入限价、买入止损、卖出限价、卖出止损以及追踪止损指令。
5.10 除第5.9条所述指令以外的任何指令将被视为无效并自动拒绝。
5.11 所有未平仓的即期头寸将在相关市场营业日结束时自动展期至下一个营业日,但公司保留关闭未平仓头寸的权利。
5.12 已确认的开仓或平仓操作不能被取消或修改。
5.13 若市场价格已达到相关水平,客户无权修改或移除止损、止盈和限价指令。
5.14 指令仅可在交易时间内下达、修改或取消。未执行的指令将在下一交易时段继续生效。
5.15 指令的有效性取决于其指定的类型和时间。若未指定有效时间或到期时间,则该指令将被视为有效期无限。
5.16 客户声明的价格触及市场价格后,止损、止盈、买入限价、买入止损、卖出限价及卖出止损指令将被传送执行。但若因交易平台技术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公司保留不执行指令或修改开盘/平仓价格的权利。
5.17 在某些交易条件下,指令可能无法按声明价格执行。在此情况下,公司有权按照第一个市场价格执行指令或更改交易的开盘/平仓价格。例如,在快速价格变动时,价格可能在一个交易日内大幅波动,导致交易暂停或受限;亦或发生在交易时段开始时。因此,止损指令可能无法将客户的损失限制在预期范围内,因为市场条件可能使该指令无法按规定价格执行。
5.18 公司可能会设定指令截止时间,该时间可能早于相关市场和/或结算机构的规定时间。客户不得因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下达指令而向公司提出索赔。
5.19 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随时更改合约规范。客户同意在下达任何指令前检查差价合约或外汇的完整规范。公司保留酌情更改账户杠杆的权利。
5.20 掉期利率的水平可能根据利率水平变化而波动。公司保留更改掉期利率的权利,并通过在线交易系统或电子方式通知客户。周五至周一掉期费用按一次计算,周三至周四掉期费用按三倍计算。公司可能为宗教目的提供无掉期账户。客户若提供可接受的证明材料即可申请此类账户。无掉期账户的头寸最多可持有两周(14天),超过此时限将按每手50美元的标准收取佣金,该费用将在第14天自动从客户账户中扣除。公司有权酌情将无掉期账户更改为标准掉期账户。若公司认定客户利用无掉期账户进行利差套利,则有权追溯性收取之前所有未平仓头寸的掉期费用。
5.21 客户接受公司传送的指令可能由公司的流动性提供商执行,而流动性提供商可能随时发生变更。
6.1 客户有权授权第三方向公司发出指令和/或订单,或处理与本协议相关的其他事宜,但前提是客户已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并经公司确认该第三方符合所有公司的要求。
6.2 除非公司收到客户关于终止第三方授权的书面通知,公司将继续接受该第三方代表客户发出的指令和/或订单,客户将认可此类订单为有效,并承担相应责任。
6.3 客户终止第三方授权的书面通知必须提前至少5天递交至公司,并明确终止日期。在此之前,公司将继续按照原授权处理相关事务。
7.1 本公司交易操作时间为每周日格林威治时间(GMT)21:00至每周五格林威治时间(GMT)20:59,但不包括每年的12月25日及次年1月1日。
7.2 客户同意并接受公司可能会在重要节假日暂停营业。
8.1 在任何差价合约(CFD)或外汇(FX)交易的有效期间内,公司保留全权酌情决定权,可在有或没有通知客户的情况下,重新评估并调整所需资金比例或差价合约或外汇交易的利率,尤其是在(但不限于)市场波动剧烈的情况下。对于隔夜持仓的现货头寸,公司可能会进行调整以反映持仓的隔夜成本。相关调整的详细信息可在公司官网查阅。
8.2 当公司执行或安排与差价合约或外汇相关的交易时,客户需注意,根据交易的性质,若交易未能完成,或客户的头寸提前结算或平仓,客户可能需承担额外付款责任。客户需根据差价合约或外汇的购买价格,通过保证金形式支付额外的浮动金额,而非立即支付(或接收)全部买入(或卖出)金额。市场价格的波动将影响客户所需支付的保证金金额。公司将每日监控客户的保证金要求,并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通知客户所需支付的保证金额。
8.3 客户同意根据公司的要求支付保证金,无论是基于相关市场规则(如适用)还是公司为保护自身免受当前、未来或预期交易的损失或风险而合理酌情提出的要求。
8.4 除非另有约定,保证金必须以现金形式支付。支付给公司的现金保证金视为资金的直接转移,客户对此不享有任何权益。公司收到的现金保证金将作为公司对客户的现金还款义务使用。
8.5 除本协议或任何适用法规赋予的权利外,公司对客户在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或其指定代理人处持有的所有资金享有一般留置权,直到客户的所有义务完全履行。
8.6 公司除享有本协议中的其他权利外,还可采取以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关闭和/或限制客户的未平仓头寸(无论新建还是总量)、拒绝建立新头寸、或更改交易条件(如利率、杠杆、点差、费用等)。公司行使上述权利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a) 公司认为存在异常交易条件;或
b) 账户达到强平水平。
8.7 如果客户的保证金水平等于或低于其账户类型的强平水平,部分或全部头寸将按市场价格自动平仓,直到保证金水平高于其账户类型的强平水平。
8.8 如果客户在一个或多个保证金交易中的总风险敞口达到某一水平,而该水平在市场不利变化的情况下可能导致客户的存款和/或保证金无法覆盖的重大亏损,公司可自行决定:
a) 提高保证金要求;和/或
b) 通过关闭一个或多个甚至全部未平仓头寸来减少客户的风险敞口。
8.9 此外,公司有权根据合理判断认定出现紧急或异常市场状况。此类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暂停或关闭、公司所关联的报价事件被取消或失败、任何保证金交易或相关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公司合理预期此类波动可能发生。在此类情况下,公司可提高保证金要求、减少客户风险敞口、关闭任何或全部客户的保证金交易和/或暂停交易。
9.1 当账户启用交易功能后,客户应通过在线交易系统使用登录信息,利用连接互联网的兼容个人电脑,在在线交易系统中提交差价合约(CFD)和/或外汇(FX)的买卖订单。
9.2 公司不会采取任何可能允许非正常或未经授权访问或使用在线交易系统的行为,并将避免此类行为的发生。客户接受公司保留全权酌情决定权,在合理怀疑客户允许非正常或未经授权的访问或使用在线交易系统的情况下,终止或限制客户访问在线交易系统或其部分功能的权利。
9.3 客户在使用公司网站和/或在线交易系统时,不得以任何行为或疏忽破坏公司计算机系统的完整性或导致其功能异常。客户须自行负责提供并维护访问和使用网站和/或在线交易系统所需的设备。
9.4 客户承认,因互联网可能受到中断或传输中断等事件的影响,客户访问网站和/或在线交易系统可能会受到影响。对于超出公司控制范围的事件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以及客户因无法访问网站和/或在线交易系统或订单传输延迟或失败所造成的其他损失、费用、责任或支出,公司概不负责。
9.5 客户承认公司并非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且对因互联网连接故障、公共电力网络故障或黑客攻击导致未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不承担责任。
9.6 公司不对通过电脑接收和/或传输订单及/或消息过程中产生的延迟或其他错误负责。对于通过电脑接收的信息或因该信息不准确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公司概不负责。
9.7 客户可储存、显示、分析、修改、重新格式化及打印通过网站和/或在线交易系统向客户提供的信息,但不得在未经公司明确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发布、传输或复制全部或部分信息。客户不得更改、遮掩或移除与信息相关的任何版权、商标或其他标识。客户声明并保证不会以违反本协议的方式使用网站和/或在线交易系统,只会为账户利益而使用,而非代表任何其他人使用。除非获得公司事先书面批准,客户不得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任何软件、程序、应用程序或其他设备,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访问或获取网站和/或在线交易系统中的信息,或通过自动化方式获取该信息。
10.1 客户同意对登录数据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任何部分的登录数据,除非是根据第6条明确授权代表客户行事的个人。
10.2 客户不得将登录信息记录下来。如果客户收到登录信息的书面通知,客户必须立即销毁该通知。
10.3 如果客户知道或合理怀疑登录数据已泄露或可能泄露给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客户同意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将采取合理措施防止该登录数据的进一步使用,并向客户提供新的登录数据。在收到新的登录数据之前,客户将无法提交任何订单。
10.4 客户同意配合公司对任何登录数据的滥用或涉嫌滥用行为进行的调查。
10.5 客户同意对通过其登录数据发出的所有订单承担责任,任何公司收到的此类订单将被视为客户所提交的。在客户指定第三方作为授权代表代其行事的情况下,客户将对通过该代表的登录数据发出的所有订单负责。
10.6 客户承认,在通过互联网或其他网络通信工具、邮寄、电话或任何其他电子方式在公司或任何其他方之间传输信息(包括电子地址、电子通信和个人数据)时,公司对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获取这些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11.1 在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情况下,客户同意公司保留权利,在任何时间,无需提前通知或解释,即可全权酌情决定拒绝传递任何订单以执行。客户不得因此向公司提出任何损害赔偿、强制履行或补偿要求。订单拒绝可能发生在交易在平台执行之前,也可能通过取消交易的方式发生。拒绝执行可能发生在以下情况之一,但不限于:
a) 公司认为传递该订单可能影响或已影响在线交易系统的可靠性或正常运行;
b) 账户内未存入足够的清算资金以支付与该订单相关的所有费用和所需保证金;
c) 订单缺乏必要的细节;
d) 订单因数量或价格的原因无法执行;
e) 订单存在多个解释或内容不明确;
f) 由于市场状况、交易习惯或交易量的原因,订单无法执行;
g) 公司已收到客户取消合同的通知;
h) 公司向客户发出本协议终止通知;
i) 对订单的真实性产生怀疑;
j) 公司怀疑客户从事洗钱活动或恐怖融资;
k) 根据交易平台、双方关联方或第三方的合法要求或主张;
l) 对订单的合法性存在疑问;
m) 应瓦努阿图共和国或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监管或监督机构的要求,或根据法院命令;
n) 符合第9.6条所述情况;
o) 如果订单在开仓后3秒内被平仓,君诺金融(Juno Markets)保留拒绝确认该交易的权利。
12.1 公司保留权利全权酌情决定通过任何方式确认通过在线交易系统发送的指令和/或订单及/或通信。客户接受因技术和/或机械故障等任何原因导致的指令和/或订单误解或错误的风险。
12.2 有关订单状态和双方账户的信息可通过(但不限于)在线交易系统查询。
12.3 根据本协议,公司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通知或其他通信至公司记录的电子邮件地址或客户通过在线交易系统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客户有义务为此目的向公司提供电子邮件和邮寄地址。公司不对信息在发送后可能经历的任何延迟、变更、重定向或其他修改承担责任。
12.4 客户有责任及时通知公司其电子邮件地址(或其他相关个人信息)的变更、未收到确认通知或任何确认通知在结算前是否存在错误。
12.5 公司将按照第12.3条所述的方式向客户发送本协议下的通知。除非存在明显错误,此类文件将被视为最终文件,除非客户在收到通知后三(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提出异议。
12.6 公司可根据客户请求提供其账户余额的特定日期报告。此类报告将在收到客户请求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提供,并可能需支付相关费用。
12.7 公司将通过登录信息为客户提供在线访问账户的权限,客户可通过在线交易系统获取足够的信息以管理账户。因此,公司可能不会提供定期和/或年度对账单。
13.1 君诺金融(Juno Markets Limited)的官方语言为英语。客户有责任确保其理解所有法律文件及任何信息和通信内容。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客户根据本协议向公司发出的任何通知、指令、授权、请求或其他通信和信息,应以英文书写并以书面形式发送至公司以下地址(或公司不时指定给客户的其他地址)。可通过电子邮件、航空邮件或商业快递服务发送。
13.2 公司保留指定与客户进行通信的其他方式的权利。
13.3 客户向公司发送通知的地址或电子邮箱如下:
地址:
Law Partners House
Kumul Highway Port Vila, Vanuatu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投诉请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13.4 公司可能会监控和/或记录双方之间的任何电子通信(包括电话、电子邮件、短信和即时消息),无需使用提示音或其他警告。这些记录将用于验证指令、提高服务质量、员工培训以及检查是否符合本协议、公司的内部政策程序和适用法规的要求。客户接受公司记录的任何通信内容将作为公司收到或发出的指令或通信的证据,并且这些记录属于公司所有。
13.5 公司发送给客户的通知将通过客户账户中注册的电子邮件地址或客户在线交易系统专属邮箱发送。客户有责任确保向公司提供准确和最新的联系方式。
13.6 通知的交付时间视以下情况而定:若通过传真发送,则在发件人传真机收到收件人传真机确认收到的传输报告时视为送达;若通过商业快递服务发送,则在收件人签署接收通知的日期视为送达,且通知仅在收件人实际收到后生效,前提是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通过一类邮政发送的通知视为在寄出后七(7)个工作日送达;通过航空邮件发送的通知也视为在寄出后七(7)个工作日送达。
14.1 客户同意根据公司的合理要求不时向公司提供必要的信息,以便公司遵守适用法规并提供服务。客户有责任确保所提供的信息正确无误,并在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14.2 公司将客户信息视为机密信息,未经客户事先书面同意,不会向任何人披露,除非符合第14.6条的描述或以下情况:公司所属集团内需要此信息以履行本协议职责的成员公司;根据法院裁决;或根据瓦努阿图相关法律或其他适用法律需要披露此类信息;或向公司的顾问、律师、审计师披露,前提是相关专业人士已被告知此类信息的保密性质并承诺履行本协议中的保密义务。
14.3 公司可能直接从客户处(如客户申请表或其他形式)或通过其他机构获取客户信息,例如信用参考机构、防欺诈机构和公共登记信息提供商。
14.4 公司可能使用客户信息以提供、管理、定制和改进服务、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关系以及公司的整体业务(包括与客户沟通并协助客户使用公司网站和/或交易平台);进行信用审查、反洗钱和防欺诈检查;行使和/或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以及遵守适用法规或任何司法辖区监管和执法机构的要求。
14.5 客户同意,公司或其所属集团的成员公司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邮寄或其他方式联系客户,向客户介绍公司认为可能感兴趣的产品、活动或服务。若客户不希望收到此类信息,可根据第14.7条通知公司。
14.6 公司依据第14.2条和第14.4条使用客户信息时,包括将客户信息披露给公司的专业顾问和其他服务提供商;信用参考和防欺诈机构及其他金融机构用于信用检查、防欺诈和反洗钱目的;根据监管和执法机构、法院或类似机构的要求披露;以及为执行客户指令必要时向其他人员披露。
14.7 客户有权了解并访问公司可能持有的客户个人数据,并有权要求更正任何不准确的个人数据。如果客户希望行使这些权利,或不希望收到第14.5条提及的任何通信,应联系公司并告知该意愿。
14.8 保密和不披露义务不适用于以下信息:已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且非因任何一方的行为(或未作为)而公开;或在接收时已合法为一方所有,且不受保密或不披露义务约束的信息。
15.1 公司不会向客户提供关于特定交易的建议或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客户确认,公司提供的服务不包括投资建议。
15.2 客户需完全基于自己的判断作出交易及其他决策。公司没有义务向客户提供与交易相关的任何法律、税务或其他建议。客户同意并确认,客户需自行负责任何投资策略、交易、投资、账户组合以及税务后果,并不得依赖公司提供的建议。客户理解并接受,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公司对任何投资策略、交易、投资或信息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5.3 公司可能发布的任何投资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旨在协助客户作出投资决策。
15.4 客户在进行交易前可能希望寻求独立建议。在请求进行任何交易时,客户声明将完全自行评估和调查该交易的风险。客户声明,客户具备足够的知识、市场敏锐度、专业建议以及经验来评估任何交易的优劣及风险。
15.5 公司有义务获取有关客户在投资领域的知识和经验的信息,以评估所提供的服务或产品是否适合客户。公司将假定客户提供的有关其知识和经验的信息是准确的,若该信息发生变更或变得不准确,而客户未通知公司,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6.1 公司可能向客户提供第三方交易建议、市场评论或其他信息。在公司提供此类信息时:
a) 这些信息仅作为客户与公司交易关系的附带服务,旨在协助客户自行作出投资决策,且不构成投资建议;
b) 如果文档对其目标受众或分发对象设有限制,客户同意不会将其传递给任何此类受限对象;
c) 公司不对该类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或任何交易的税务后果作出任何声明、保证或担保;
d) 客户接受,公司可能在发送前已基于该信息采取行动或利用其内容。公司不对客户接收该信息的时间作出任何保证,也不能确保客户与其他客户同时收到此类信息。任何已发布的研究报告或建议可能会出现在一个或多个屏幕信息服务中。
16.2 市场评论可能随时变更或撤回,且无需事先通知。
17.1 尽管本协议有其他条款规定,公司在提供服务时,有权根据自身全权酌情决定采取任何必要措施,以确保遵守相关市场规则、惯例及所有适用的法律,无论是本地法律还是其他法律。
17.2 根据法律要求,或在公司认为有助于账户的适当管理时,公司有权向金融服务管理局(FSA)及其他监管机构披露与客户和/或交易相关的信息。
17.3 根据适用法规,公司将保存客户记录至少五年,直至本协议终止后。
18.1 客户可通过信用卡、借记卡、电汇或其他公司全权酌情接受的类似资金转账方式为账户入金。公司不保证上述所有转账方式在客户居住国均可用。
18.2 公司将在适当情况下以其认为合适的方式向客户支付应付资金。
18.3 客户仅可将存入交易账户的资金和/或通过交易获得的利润提取至用于账户入金的相关账户或卡片(即“原始账户/卡片”)。资金转账(提款)至非原始账户/卡片的其他账户/卡片是不被允许的。
18.4 公司仅在以下情况下处理客户资金的提款:通过SSL加密的在线门户使用有效的登录信息提交提款请求,或收到客户签字的申请表(签字需与客户提供给公司的签字样本一致)。此外,公司对未直接存入公司银行账户的任何资金不承担责任。
18.5 从或向原始账户/卡片转账的所有费用均由客户承担。
18.6 客户对其向公司提供的付款信息承担全部责任。如客户提供的信息有误,公司对客户资金不承担任何责任。
18.7 公司可能会不时运营客户奖金计划。
18.8 如果客户通过专门活动或公司酌情决定获得奖金资格,客户确认已阅读并接受当时有效的奖金条款和条件。
18.9 在奖金支付的必要条件完全满足之前,无法提取奖金资金或交易利润。如客户选择在完全满足必要条件之前从账户提取资金和/或关闭账户,则在此期间根据特定活动获得的所有交易利润和奖金资金将被取消和没收。每项活动的具体交易条件可能有所不同。
19.1 君诺金融(Juno Markets)保留对长期闲置账户收取管理费用的权利,用以维护和管理账户。公司可自行决定收取较低金额以覆盖管理成本,并对账户进行关闭。若因账户闲置而关闭账户,本协议将被暂停,且账户将被归档。
闲置账户费用结构如下:
a) 闲置超过6个月:每月收费50美元
b) 闲置超过18个月:每月收费100美元
c) 闲置超过24个月:每月收费200美元
账户持有人有责任监控其账户活动,确保账户符合这些条款和条件的要求。合论金融保留修改闲置账户费用结构的权利,无需事先通知账户持有人。
20.1 客户同意按照公司官网不时公布的费率和时间,支付公司的收费、费用、佣金及适用税款(如有)。
20.2 公司可能会不时调整收费标准,并将在变更生效前通过在线交易系统、电子邮件或在官网发布公告的方式通知客户。变更将自公司在通知中指定的日期起生效。公司将尽力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客户此类变更,除非变更基于利率或税务处理方式的调整,或其他情况下通知不可行。
20.3 公司可能会与第三方共享交易收费(佣金),或因代表客户执行的交易而从第三方获得报酬。此类佣金可能基于客户的交易量支付给第三方。应客户要求,公司将提供更详细的信息。
20.4 客户承诺支付与本协议及任何执行交易所需文件相关的所有印花税和费用。
20.5 客户须自行负责向任何相关机构(无论是政府机构还是其他机构)提交与交易相关的所有申报、税务申报表和报告,并支付因任何合同或交易产生或与之相关的所有税款(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转让税或增值税)。
20.6 公司可能会不时修改与资金存取相关的佣金,修改后将通过在线交易系统或电子邮件通知客户。此外,客户还需承担资金转账过程中涉及的任何第三方提供商所收取的费用。
21.1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客户为公司提供投资服务而交付或公司代客户持有的所有资金,应以客户名义和/或公司代客户名义存入专用账户。客户资金将与公司自有资金隔离,不能被公司用于其业务活动。
21.2 公司支付至推荐人账户(包括但不限于IB、介绍经纪人、代理或合作伙伴)的推荐费用,不被视为客户资金,因此本条款第21条不适用于这些金额。
21.3 客户资金可能会存入信誉良好的流动性提供商,用于支持公司服务的提供。这些流动性提供商不受公司控制,根据公司的执行政策,公司可自行决定与之合作。
21.4 公司可能将客户资金与其他客户的资金存放在同一个银行账户(即汇总账户)。
21.5 公司可能将从客户收到的资金转交给第三方(例如银行、市场、中介经纪人、场外交易对手方或清算所)持有或控制,以执行交易或满足客户提供担保(如初始保证金要求)的义务。
21.6 公司对包括提名人、保管人、流动性提供商、银行或任何代表客户善意任命的第三方的偿付能力或行为不承担责任,除非该第三方为集团公司成员。在此情况下,公司仅对因集团公司的恶意或欺诈行为导致的客户损失承担责任。应客户的合理请求,公司将向客户提供针对非集团公司的任何第三方可能享有的权利。如果第三方破产,根据该第三方所在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相关资产可能存在丧失的风险。
21.7 公司不对客户金融工具和资金的损失承担责任,包括客户资产由第三方(如银行或支付提供商)保管的情况,或在客户通知公司变更相关信息前基于不准确信息进行的行为。公司可能将客户资金存入隔夜存款账户,且公司有权保留任何利息。
21.8 公司不会向客户返还客户资金产生的利润(根据本协议从交易账户获得的交易利润除外),且不会支付任何客户资金利息。
21.9 公司可能将客户资金存放在瓦努阿图以外的地方。适用于该银行或第三方的法律和监管体系可能与瓦努阿图不同。如果该银行或第三方发生破产或类似程序,客户资金的处理方式可能不同于在瓦努阿图银行的处理方式。公司对本条款中提到的任何第三方的破产、行为或疏忽不承担责任。
21.10 公司可能将客户资金存放至拥有担保权、留置权或抵销权的存款机构。
21.11 如果客户账户余额一年内没有任何变动,公司可停止将客户资金视为客户资金。公司将向客户的最后已知地址发信,告知公司不再将客户账户余额视为客户资金的意图,并给予客户2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的机会。
21.12 签署本协议后,客户授权公司代表客户进行银行账户的存取款,包括但不限于用于结算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交易及客户或客户代表需支付给公司或其他人的所有款项。
21.13 如果客户未能按本协议要求支付任何交易的保证金、存款或其他应付款项,公司可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关闭任何未平仓头寸,并将所得款项用于支付欠款。
21.14 公司除享有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外,还有权限制客户未平仓头寸(净额或总额)的规模,并拒绝新建头寸的订单。公司将在可能情况下尽快通知客户拒绝订单的原因。公司行使此权利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a) 公司有理由相信客户可能掌握内幕信息;
b) 公司认为存在异常交易条件;
c) 客户的担保价值(由公司决定)低于最低保证金要求;
d) 客户在任何账户上出现负现金余额。
21.15 公司不提供负余额保护。在某些情况下,公司可能善意地为账户提供负余额补偿,但公司保留要求客户承担因交易历史中的负余额调整所产生的任何责任的权利
22.1 推荐费用根据君诺金融(Juno Markets)与推荐人之间在返佣计划中约定的条款累积。
22.2 推荐费用被视为营销支付,而非客户资金(参见第21条)。
22.3 推荐费用将由公司保管,直至推荐人提出请求支付等于或小于当前累积金额的款项。
22.4 如果某笔订单在开仓后不足3分钟内被关闭,公司保留删除与该订单相关的推荐费用的权利。
22.5 如果在180天内未有新客户被推荐且未提出任何支付请求,推荐人将被视为放弃其累积余额,公司将视推荐协议和返佣计划为终止,除非推荐人以书面形式请求延期且公司同意延长180天期限。若推荐协议和返佣计划被终止,推荐人将不再累积任何额外的推荐费用。
22.6 推荐人可请求公司将推荐费用返还给因交易活动而生成该推荐费用的客户。
23.1 客户须根据公司的要求支付以下款项:
23.1.1 按公司要求的金额支付保证金,包括初始保证金或调整保证金。如果交易合同涉及公司在交易所的操作,该保证金金额不得低于相关交易所规定的金额或百分比,另加公司在合理酌情情况下可能要求的额外保证金。
23.1.2 根据合同规定,客户需支付公司不时到期的款项,以及用于清算任何账户借方余额的资金。
23.1.3 客户需按公司要求支付作为履行其对公司义务的担保的金额。
24.1 每当公司进行货币兑换时,将按照公司自行选择的合理汇率进行兑换。
25.1 客户接受并理解,公司官方语言为英语,客户应始终以公司主网站上的信息和披露内容为准,以了解公司及其活动。以英语以外的语言在本地网站上提供的翻译或信息仅供参考,不对公司构成约束,亦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公司对这些内容的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26.1 有关服务条件的详细信息可在公司官网查询。
27.1 公司可随时转让、分配或更新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利益或义务,但需通知客户。
27.2 客户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仅限于客户本人,且不可转让、分配或更新。
28.1 除本协议明确规定外,公司对于因下列原因导致的任何履行义务的失败、中断或延迟引发的任何损失或损害不承担责任:
a) 政府行为、战争或敌对行为的爆发、战争威胁、恐怖主义行为、国家紧急状态、暴乱、内乱、破坏活动、征用或任何其他国际灾难或政治危机。
b) 自然灾害,包括地震、飓风、台风、洪水、火灾、疫情或其他自然灾害。
c) 劳资纠纷,但不包括涉及公司员工的纠纷。
d) 市场交易的暂停、市场交易设定的最低或最高价格限制、监管机构对任何一方活动的禁令(除非由公司引发该禁令)、国家权力机关、自律组织或有组织交易平台管理机构的决定。
e) 由适当监管机构宣布的金融服务暂停或任何监管、政府或超国家机构或权力机关的其他行为或规定。
f) 电子设备、网络和通信线路的故障、失灵或故障(非因公司恶意或故意违约所致),黑客攻击或其他针对公司服务器和/或在线交易系统的非法行为。
g) 超出公司合理控制范围的任何事件、行为或情况,并且该事件的影响使公司无法采取任何合理行动来弥补违约行为。
28.2 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受影响方必须在三(3)个工作日内将情况及超出其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通知另一方。
28.3 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公司可暂停、冻结或关闭客户的任何头寸。
29.1 本协议为期不定,直至根据第30条规定终止为止。
29.2 如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公司可立即终止本协议:
a) 客户未能满足与未平仓投资头寸转移相关的任何要求;
b) 客户无权与公司进行交易或以其通常方式与公司进行交易;
c) 客户去世、被宣布失踪或精神失常;
d) 任何主管监管机构或机构要求终止协议;
e) 客户违反协议的任何条款,且公司认为协议无法维持或执行;
f) 客户未能支付任何款项或履行协议要求的其他行为;
g) 公司掌握可靠信息,表明客户的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客户可能无法履行协议项下的义务,且客户在收到公司相关要求后的24小时内未能提供履约能力的充分保证;
h) 客户或其关联公司根据《瓦努阿图破产法》或类似法律提出破产申请,或因破产程序被任命受托人、管理接管人或类似官员;
i) 客户进入清算或管理程序(除非用于合并或重组);
j) 客户的任何财产受到扣押、执行或其他处理,且在七日内未能解除或支付;
k) 客户因抵押或担保产生的债务被执行,且债权人采取措施执行担保;
l) 客户或其子公司债务到期无法偿还或因违约被要求提前支付;
m) 客户召集会议以制定或提出对债权人的安排或和解方案;
n) 客户提供的任何声明或保证为虚假或变为虚假;
o) 客户严重违反瓦努阿图或其他国家法律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此严重性作出善意判断。
29.3 公司不接受旨在利用价格错误或非市场价格完成交易的策略(通常称为“狙击”)。如果公司能证明在交易执行时存在价格、佣金或在线交易系统的错误,且客户基于其交易策略或其他可验证行为故意或系统性地利用此类错误,公司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之一或多项:
a) 调整客户可用的价格点差;
b) 限制客户访问即时交易报价,仅提供人工报价;
c) 从客户账户中追回因滥用流动性而获得的历史交易利润;
d) 向客户发出书面通知后立即终止客户关系。
29.4 任一方均可通过发送书面通知随时终止本协议。协议终止后,客户账户将被关闭。
29.5 客户终止本协议不会影响其在终止前对公司产生的任何义务或责任,包括任何未平仓头寸或交易引起的责任。根据第30条,公司将尽快完成终止时正在进行的交易。
29.6 若发生第29.2条所述的任何事件,公司可在不损害其其他权利的前提下,在未通知客户的情况下采取以下措施之一或多项:
a) 终止本协议;
b) 暂停、冻结或关闭客户的所有或部分未平仓投资头寸;
c) 进行货币转换;
d) 使用客户资金或交易所得款项清偿客户对公司的欠款,包括结算款项、费用、佣金和利息;
e) 保留必要的客户资金,用于关闭已开头寸和支付客户未清义务,包括客户根据协议应支付给公司的任何款项;
f) 关闭客户账户。
29.7 如果客户账户余额为正,公司将在扣留其认为适当的金额以应对未来潜在责任后,尽快将余额支付给客户,并向客户提供余额计算说明。如适用,公司还将指示任何提名人或保管人支付相关金额。资金将根据客户的指示支付,但公司有权拒绝将客户资金转至第三方账户。
30.1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公司可随时变更本协议,且无需事先通知。
31.1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被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为不可执行、非法或违反任何市场或监管机构的规则、法规或法律,该部分将被视为从本协议中排除。本协议将按照从未包含该条款的方式进行解释和执行,同时,本协议其余条款的合法性或可执行性,以及该条款在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法律和/或法规下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均不受影响。
32.1 公司设有内部程序,旨在公平、及时地处理投诉。所有投诉应按照第13.3条规定的方式,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并提供所有相关细节。
32.2 公司将尽力在五个工作日内解决任何投诉。如果投诉需要进一步调查且无法在五个工作日内解决,公司将在收到投诉后四周内发出暂时回复。暂时回复将说明公司下一次联系客户的时间(通常应在收到投诉后八周内)。
32.3 公司将在收到投诉之日起三(3)个月内发送最终书面回复。如果客户的投诉在三(3)个月内未解决,公司将发送书面回复,告知客户投诉的处理状态。
32.4 如果出现本协议条款未明确涵盖的情况,双方同意基于诚信和公平的原则,并参考市场惯例,努力解决问题。
33.1 如果未能通过第32条所述方式达成和解,则因本协议引起或与之相关的所有争议和纠纷应最终由瓦努阿图法院裁决。
33.2 本协议及双方之间的所有交易关系应受瓦努阿图共和国法律管辖。
34.1 公司未就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寻求救济,或未坚持严格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条件,亦或未行使本协议项下享有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不应被视为对此权利或条款的默示放弃。
35.1 客户同意赔偿公司因客户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正当履行而产生或针对公司提出的任何损失、责任、成本、索赔、诉讼、要求或费用,但因公司重大过失、欺诈或故意违约导致的损失、责任、成本、索赔、诉讼、要求或费用除外。
36.1 客户同意,对于因客户使用服务而产生的任何后果性、间接性、偶发性或特殊性损失(包括利润损失和交易损失),即使客户已告知公司可能发生此类损失,公司亦不承担责任。后果性损失包括纯经济损失、利润损失、业务损失及可能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36.2 除因公司重大过失或故意违约外,对于在客户报告登录信息被滥用之前,任何人获取公司向客户发放的登录信息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损害或索赔,公司不承担责任。
36.3 公司对客户在下达订单时依赖的任何研究(无论由公司发布或其他来源)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损害或索赔不承担责任。
36.4 公司对因订单传输延迟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损害或索赔不承担责任。
36.5 公司对因税率变化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损害或索赔不承担责任。
36.6 公司对因未能收到与账户相关的任何文件或代表客户持有的任何资金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损害或索赔,或客户未能收到公司转发给客户的任何文件而导致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36.7 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被解释为限制或排除公司在适用法规下可能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37.1 通过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客户声明、确认、保证并承诺如下:
37.1.1 客户作为主事人(即以客户自身名义而非代表第三方)下达订单并进行交易,除非客户已向公司提供符合公司要求的文件和/或授权委托书,证明客户作为第三方的代表和/或受托人行事,并提供相关第三方的身份文件。
37.1.2 客户履行本协议条款及每项交易并未违反、冲突或构成对任何法律、法规、规则、判决、合同或其他对客户或客户资金或资产具有约束力的文件的违约行为。
37.1.3 客户在下达订单或进行相关交易时不存在任何限制。
37.1.4 客户已就订单所涉交易寻求了相关建议,并未依赖公司提供的任何陈述或信息来决定参与交易。
37.1.5 客户已被正式授权,且已获得签署本协议、申请表以及参与每项交易、下达订单及履行本协议和申请表项下义务所需的所有权限和批准。
37.1.6 客户在申请表、提供的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中披露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且客户承诺如所提供信息发生任何变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37.1.7 客户提供的文件真实有效,申请表及与申请表相关的其他文件中的信息正确、完整且不具误导性,客户承诺将通知公司任何信息或细节的变更。
37.1.8 客户的资金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来源于非法活动,也未被用作或打算用于恐怖融资。
37.1.9 客户已年满18岁,精神健全,且无任何法律或其他障碍禁止客户签署本协议。
38.1 客户无保留地承认并接受以下事项:
38.1.1 外汇(FX)和差价合约(CFDs)交易可能带来重大损失和损害。客户接受并声明愿意承担此风险。这些损失可能包括客户所有资金的损失,以及任何额外的佣金和其他费用。
38.1.2 外汇和差价合约交易具有高度风险。交易外汇和差价合约时常可获得的杠杆效应意味着一笔小额存款或预付款可能导致大额亏损或盈利。这也意味着相对较小的价格波动可能引发客户投资价值的比例性较大的变化,这种变化既可能对客户有利,也可能不利。外汇和差价合约交易具有或有责任,客户应特别注意其保证金要求的影响。
38.1.3 在进行外汇和差价合约交易时,客户交易的是价格的结果,而非在受监管市场上进行交易,而是通过场外交易(OTC)市场完成的。
38.1.4 客户在选择特定类型的服务时,已综合考虑自身的总体财务状况。
38.1.5 客户同意并理解,通过电子在线交易系统进行交易存在风险。
39.1 客户同意并理解,客户无权要求交付或接受任何金融工具,亦不享有金融工具的所有权或其他权益。
39.2 客户同意并理解,公司在客户账户中持有的资金不产生任何利息。
39.3 客户同意并理解,公司以代理人的身份与客户进行交易,因此公司会将订单传送给其他经纪人执行,而这些经纪人可能会将订单进一步传送至其他流动性提供商。这些经纪人不一定在受监管的市场上运作。
39.4 客户同意并理解,外汇和差价合约的交易不是在受监管的市场上进行的。
39.5 客户郑重声明,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本条款与条件的所有内容,并全盘接受这些条款与条件。
39.6 客户郑重声明,已阅读、理解并接受公司官网上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a) 《一般风险披露》
b) 《差价合约风险披露》
c) 《订单执行政策》
d) 《利益冲突政策》
e) 《隐私政策》
f) 其他任何在官网发布的文档和/或材料。
39.7 客户明确同意通过官网提供第39.6条所述的信息。
39.8 客户确认其定期访问互联网,并同意公司通过在官网发布信息的方式向客户提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条款与条件的修订、成本、费用、本协议、政策,以及有关投资性质和风险的信息。
39.9 保证金交易具有高度风险,并非适合所有投资者。交易中的高杠杆可能既有利也不利。在决定进行保证金交易前,客户应仔细考虑投资目标、经验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
39.10 存在投资大幅亏损的可能性。客户可能损失部分或全部初始存款和投资,因此不应投资无法承受损失的资金。客户应充分了解保证金交易的所有风险,如有疑虑,应咨询独立的金融顾问。
39.11 使用在线交易执行和交易系统也存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和硬件故障及网络断开。公司对此类损失或故障不承担责任。
39.12 公司不对因根据任何建议、预测或其他信息进行的投资而产生的任何损失负责。任何意见、新闻、研究、分析、价格或其他信息均作为一般市场评论提供,并不构成投资建议。公司不对因使用或依赖此类信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承担责任。
39.13 任何报告的内容均不应被解释为明确或隐含的保证,即客户可通过报告中提及的策略获利,或可保证将相关损失限制在某一范围内。
39.14 根据分析建议进行交易,尤其是高杠杆投资(如外汇交易和衍生品投资),可能具有高度投机性,既可能产生收益,也可能产生损失,尤其是分析中提及的条件未如预期发生时。
39.15 如果在电子交易系统和/或电话交易过程中出现定价错误、输入错误、报价错误或其他问题,公司有权对出现错误的投资者交易账户进行必要修改。
39.16 针对定价的任何争议,公司将通过检查错误发生时市场的实际价格解决。投资者应审查其账户对账单,并在对账单发布后24小时内报告任何发现的错误。
39.17 客户的交易账户仅限于交易目的。公司不是银行,也不以银行形式存放存款。我们仅保留存款用于维持交易账户的保证金和交易活动。